真理
照著靈為人(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三十六至三十七章)
照著靈為人(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三十六至三十七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三十六章是『照著靈為人』,第三十七章則是『藉著思念那靈的事作一個照著靈的人』。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八章五節中有一個特別的辭。四節論到照著肉體或照著靈而行,但在五節,『行』一辭改為『的人』-照著靈的人。你有沒有發現過這個辭改變了?你要曉得,你可能會照著靈而『行』,然而你還不是照著靈『的人』。實際上,在希臘文『行』真正的意思是為人,但英文『行』的意思可能與為人不同。按英文的用法,你可能是這樣行,但你卻是另一種的為人。可是在聖經中,行就是為人。你的行就是你的為人。所以四節說,我們照著靈而行,五節說我們是照著靈的人。這不僅是照著靈的一些作為或活動,這意思是說,整個人都是照著靈。
二、照著靈就是思念那靈的事。首先,我們需要思考那靈的事是什麼。那靈的事包括許多項目:神、基督、靈、三一神、三一神所經過的種種過程、召會、三一神所完成的一切、以及你作基督徒的經歷。最後,你還要把聖經的六十六卷書帶進來。你要思念所有這些事。
三、心思置於靈這個說法,比思念那靈的事這個說法更強、更有力。這意思是說,你的靈與神聖的靈調和,如今你的心思與你的靈聯結,而不是脫節的。生命之靈的律只有當你的心思與靈聯結的時候,才會憑著這律的原則來運行。與心思聯結的靈就是調和的靈。這意思是說,你的心思與生命之靈的律聯結。在這種光景中,這個律就會在你的裡面運行!
生命經歷
一、要正確的照著靈而行,我們自己必須是個照著靈的人。我們的生活行動必定是照著我們這個人,而我們這個人必須照著靈。如果僅僅是照著靈而行,那還是一種偶然的活動。例如,我因著要和妻子談話、要購物或是對聖徒講話,所以就題醒自己,我需要照著靈講話。這樣的行動、作為都是活動,實在不夠充分、也不夠正確,因為生命之靈的律並不是憑著活動在我們裡面運行的。今天,那成了生命之靈的律的三一神,不是憑著活動,而是憑著律在我們裏面運行。律有一個自動的功能,而那自動的功能就是律的原則。
二、你如果每一分鐘都思念那靈的事,那麼當你上街購物的時候,必定不會照著世界的時髦買衣服。你整個人會被更新,被神、基督、那靈、三一神與祂所經過的種種過程、祂所完成的一切、召會、屬靈的經歷、與整本聖經所注入。你如果思念所有這些那靈的事,你就會成為一個照著靈的人。
三、讀經、背經、與主交通、禱告、與聖徒交通聖經或屬靈的事,能幫助你思念那靈的事。有些人會說他們不喜歡聚會,因為聚會幫助不了他們。我的回答是:電是強而有力的,但你如果脫了節,電就無法幫助你。你如果是脫節的,聚會怎能幫助你?你如果是脫節的,職事怎能幫助你?凡是保守自己聯於那靈的,每次聚會都能得幫助。我每次來聚會都能得幫助,因為我聯於生命之靈的律。當我來到聚會中,我就思念那靈的事。當我思念那靈的事,生命之靈的律就運行,是憑著原則而不是憑著活動。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如何正確的照著靈而行?
二、請問那靈的事包含那些項目?
三、請簡述生命之靈的律如何在人裏面運行?
生命之律的科學運行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三十三至三十五章)
生命之律的科學運行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三十三至三十五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三十三章是『生命之律的科學運行』,第三十四章則是『生命之靈的律主要的功用』,第三十五章是『如何得釋放脫離罪與死的律』。
真理要點
一、三一神是藉著律,而不是藉著活動在我們身上運行。羅馬書七、八章中所使用的『律』這詞,是指科學的定律(七23)。八章二節說到『生命之靈的律』,生命之律是以科學的方式運行的。在舊約中,神不能進到我們裏面,只在人中間藉著許多活動行事。但在新約裏保羅清楚的說到,我們從信主接受祂時,祂就進到我們裏面。三一神不再僅僅藉著活動在我們身上作工,更是在我們裏面藉著律來作工,祂不僅是生機的,也是自動的。蒙拯救、得脫離的路就是我們裏面生命之靈的律,帶著所有的成分,以科學的原理自動運行、作工來消除有罪的肉體。
二、生命之靈的律為使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生命之靈的律,是三一神經過了種種過程,成了內住的靈。而罪和死的律是神的仇敵撒但,搶先在神之前進到人的肉體裏,與人成為一,就成了這個惡的律。此時,人身外字句的律法無從發揮功效,律法也就因肉體軟弱,而成為無能的。因著我們裏面有這兩個律,神與撒但就都已經安裝到我們裏面。保羅說,『我這苦惱的人!誰能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呢?』然後他說:『感謝神,藉著耶穌基督。』(七25)是生命之靈的律藉著祂救你脫離。七章中三個律-摩西的律法、肢體中罪的律,以及心思中為善的律。但如今有第四個律-在基督耶穌裏生命之靈的律,能拯救並釋放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
三、律法所不能作的,神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的形狀作成了。撒但以為他進入人的肉體裏,他就能夠得著人、佔有人,實際上他是愚昧的。神道成肉身成為肉體的形狀,把肉體帶到十字架上。當肉體被釘在十字架上時,撒但與罪都被定罪了,就是被征服、勝過、剝奪了能力(來二14,弗二25,來十20)。藉著十字架,肉體、罪與撒但都了結了。我們可以得著釋放,脫離罪與死的律。
生命經歷
一、當我們得救後,我們就尋求如何勝過我們裏面攪擾與糾纏我們的事。有人說,對付我們肉體的方法是需要算自己是死的,背起十字架,留在十字架上,甚至親吻十字架。並且禱告求主幫助我們實行所聽見的道。但這樣行的人是在犯屬靈的自殺。我們要忘掉憑自己努力而有的行為,只要與主有不間斷的接觸,已經安裝到你裏面的律會自動的以科學的原理運行,殺死一切的細菌,甚至對付攪擾你的特殊細菌。
二、生命之靈的律是怎樣有功效的?就是它運行的時候。為此我們應當保持與主不斷的接觸,與祂交通、來往。我們已往可能碰巧接觸到祂,但問題是當我們花時間享受神的同在,與神、且與這個律接觸的時候,我們立即定意要作些事,因此我們和主的接觸就失去了。你越與主接觸,不要求祂為你作什麼,不試著要討祂的喜悅,你裏面就會有一種自動的運行來消除有罪的肉體,生命之靈的律就不斷運行。
三、打開生命之靈的開關。電一安裝進房子裏,你需要電力的話,只需要去找開關。你若需要光,只需要把開關打開,這不是神蹟,而是律的運行。有時候我們作了懇切卻愚昧的禱告,如同偶然按對了電鈕,但是這不是每次都靈,因為我們不曉得祕訣何在。現今我們不需要在黑暗中摸索了,當我們照著靈生活行動時,許多奇妙的作為就會藉著律在我們裏面發生,那就是在我們裏面運行的神。
問題研討
一、試述羅馬書七、八章中的『律』這詞之意?
二、請問生命之靈的律,主要的功用為何?
三、信徒如何脫離罪與死的律?
羅馬八章中我們的合作與神的運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三十一至三十二章)
羅馬八章中我們的合作與神的運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三十一至三十二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三十一章論到『羅馬八章中那靈的身位與工作』,第三十二章是『羅馬八章中的兩個靈與三件事實』。
信息要點
一、羅馬八章的主題乃是八章二節:『因著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很明顯的,羅馬八章既然講到生命之靈的律,就表明本章是在講律。羅馬八章是七章的延續,七章至少是在講三個律:首先,有神藉著摩西所頒賜的律法;第二,我們的心思中有一種盡力為善的律;然後,還有另一種我們肢體中犯罪的律。所以,羅馬七章將我們的問題顯明,到了羅馬八章,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脫離罪與死的惡律。八章所有的經節是第四個律,就是生命之靈的律的完整定義。
二、生命之靈的律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八章中生命之靈的律,就是經過過程的神。本章包含了成為肉體、復活與升天。八章三節說,『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這就是神成為肉體,並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定罪了罪;十一節,『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主是藉著那位叫人復活者的神,從死人中復活了;最後,這位復活者今天是在天上神的右邊(34)。第一個律是神的圖畫,但羅馬八章的這一位乃是經過過程的活神自己,有三一神的所有身位以及釘死、復活、升天、擊敗撒但、並定罪了罪等所有的成分,而這樣的一位神就是在我們裏面的律。
三、生命之靈的律運行在於我們與神的運行合作。按我們的經歷,這個律運行是藉著神聖的性情、人的性情、成為肉體、釘死、那奇妙包羅萬有的死、擊敗撒但與毀壞魔鬼、復活與升天來運行。每當我們履行這律的條件,它就會發生作用。這就好比電線就安裝在建築物裏面,只要把開關打開,電就來了。腓立比書二章十二節說,『作出你們自己的救恩』,這就是打開開關。
實行要點
一、羅馬書八章啟示了七件事,我們需要操練這些事與神的運行合作。第一就是我們必須照著靈而行,在靈裏生活行動,開關就打開了,生命之靈的律就開始作工了。第二是五節所說:『思念那靈的事』。第三是要治死身體的行為(13)。第四是要被神的靈引導(14)。第五則是我們甜美、親切的呼叫『阿爸,父』(15)。第六就是要作見證(16),我們的靈一出來見證,那靈就同來證明。最後就要學習歎息(23)。
二、我們要照著靈而行並將心思置於靈。保羅把羅馬書八章這七件事以很好的次序擺出來。他首先說到『行』,其含意廣泛,有生活、行動、為人、行事各方面。所以當我們照著靈而行,很自然就將心思置於靈,就會思念屬靈的事。最好的方式就是禱讀聖經,自然就將心思置於靈。
三、我們操練在調和的靈裏呼求。我們呼叫『哦,主耶穌!』或『阿爸,父!』這都是很自然的反應。羅馬書八章十五節與加拉太書四章六節都說到呼叫,前者說到我們呼叫『阿爸,父』,後者卻說那靈,聖靈呼叫『阿爸,父』。我們可以說,是那靈和我們一同呼叫。我們只需要轉回我們的靈裏,這樣那靈就在我們的靈裏,藉著並同著我們的靈來引導我們,使我們呼叫、見證、歎息並與主成為一靈。這樣實行會使主得著一個身體的生活。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羅馬八章的主題。
二、生命之靈的律如何在我們裏面運行?
三、請說明我們與神運行合作所需操練的七件事。
羅馬八章中的二靈(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二十九至三十章)
羅馬八章中的二靈(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二十九至三十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要點
第二十九章論到『羅馬八章中那靈的身位與工作』,第三十章是『羅馬八章中的兩個靈與三件事實』。
信息內容
一、羅馬八章先啟示那靈的身位,然後啟示那靈的工作。那靈的身位是包羅萬有的,然而在羅馬八章共四次題到『生命』一辭(2,6,10,11)。說出這包羅萬有之靈的中心點, 並非如創世記所題到之神的靈-能力的靈,乃是生命之靈。這就是那靈的身位。而內住之靈的工作有三類:分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11),治死我們身體的行為(13),引導 我們成為神的兒子(14)。那靈乃是藉著內住來作工;祂的內住本身不是祂的作工,而是讓祂完成祂工作的路。祂的工作乃是藉著內住來完成的。
二、內住之靈工作的三類,那靈在頭兩類中是作工的憑藉,而作工者乃是復活的神和我們自己。在最後一類,祂的引導裏,祂才是作工者。『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14)。』祂引導你,還在於你是不是願意被引導。在你裏面作工的是神內住的靈,當你與神交通時,祂能分賜生命給你;然而,你若不肯治死身體的行為,甚麼事也不會發生,這就需要合作。神在你裏面作工,而你必須與神同工。你和神必須藉著那靈一同作工。許多時候神在我們裏面作工,但是我們不願治死。神是否真把生命分賜到你裏面,以及你是否真治死你身體的行為,全都在於你是否被那靈引導。
三、羅馬書八章中提到兩個靈和三件事實。兩個靈乃是神的靈和我們的靈。基於神的靈住在我們的靈裏,我們看見三件事實:我們蒙了重生,有那靈住在我們的靈裏,以及這二靈如今乃是一。羅馬書八章所講的是調和的靈。祂的內住就是我們的引導、能力、並我們所需要的一切。事實上,羅馬書八章的經歷,乃是為著十二章的身體生活。我們需要從羅馬書八章的經歷裏,進前到十二章基督的身體。在實行上,基督的身體就是調和的靈。然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因著我們還沒有操練到一個地步,能隨時隨地照著內住的靈,所以我們還不能有身體的生活。
實行要點
一、許多基督徒認為,他們必須禱告禁食三天三夜,等候一個東西突然從天上臨到他們,或是等候某種靈感,才是聖靈的工作。但在新約裏,這乃是一件內住的事。那靈現今工作 的路乃是藉著內住。當祂住在你裏面時,祂非常的活躍。你也許認為沒有甚麼東西臨到你,或沒有甚麼靈感,就表示祂是安靜的。事實上祂一直在你裏面運行。祂是活著的,是活 動的,祂乃是藉著內住一直為我們作工。這樣經歷所帶來的結果乃是初熟的果子,就是那靈自己給我們享受。
二、當你藉著主耶穌來到神這裏,每當你與神有一些交通,花一點時間藉著主耶穌與神同在,那靈就作工。當我們實際行動的時候,我們還需要被祂引導。神的分賜、你的治死、以及那靈的引導這三件事必須調和為一。你若有這三件,就會經歷內住的靈。
三、我們若看見這些點,就會說,『主,憐憫我!我實在差太遠了,我還沒有進入調和的靈這個階段。重生的靈和內住的靈如今乃是一,我只要照著這調和的靈而行,只要把我的心思置於靈,生命在這裏,平安也在這裏』。我們只要照著這調和的靈行動並行事,把心思置於調和的靈。只在意這內裏調和的靈。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那靈的身位和工作為何?
二、我們如何經歷內住之靈的引導?
三、羅馬十二章身體生活的關鍵在於甚麼?
為著身體生活治死身體的行為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七至二十八章)
為著身體生活治死身體的行為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七至二十八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二十七章揭示『為著身體生活治死身體的行為』,第二十八章說到『基督在你們裏面,使身體與靈有區別』。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八章九節說,『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節指明四個要點:第一,你不是在肉體裏,而是在靈裏。第二,『住』字的原文字根是『家』,可翻作『安家』,意即我們需讓神的靈不只是停留,而是安家。第三,『若』這辭指出你也許有神的靈在你裏面,但祂不是住在你裏面。第四,這節也給我們看見三種人:第一種是未得救的人;第二種是得救了,但只有神的靈在他裏面,還沒有神的靈住在他裏面;第三種人是一個得救又在靈裏的人,有神的靈住在他裏面。
二、羅馬書八章四次題到生命,而且與四件不同的事有關。第一次,這生命是神的靈所屬的生命。第二次,這生命關係到我們心思和我們的靈。第三次,這生命關係到基督和基督所帶來的區別。第四次,這生命關係到我們必死的身體。這是四重的生命,第一重關聯到神的靈,後三重關聯到人的三部分。首先我們的靈成為生命,然後我們的魂成為生命,最後連我們的身體也成為生命。
三、生命之靈在我們身上的功用:第一,祂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11)。第二,祂治死我們身體的行為(13)。第三,祂引導我們成為神的眾子(14)。第四,那靈作為初熟的果子含示這位作成三件事-賜生命、治死、引導的內住之靈滿足了我們(23)。而那靈四重工作的結果或結局是一種歎息,帶著一種熱切的盼望,就是我們的身體要得贖,得著完滿的兒子名分。
生命經歷
一、羅馬書八章十節說,『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在基督進到我們裏面以前,我們的身體是活的,而我們的靈是死的。這意思是說,生命與另外兩件事有關連:與基督以及與祂在我們裏面所造成的區別有關。一個得救的人若留在正常、正確的光景中,裏面會有這麼一個清楚的區別:他的身體是死的,而他的靈卻是生命。
二、羅馬書八章十一節說,『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這指明復活之靈的神要藉著復活的靈賜生命給你這必死的身體。一位弟兄可能生病,但有神的靈在他裏面,甚至住在他的整個身體裏面,在他的全人裏面。你接觸他時,能感覺到神聖生命甚至把他必死的身體浸透了。那時,他的身體不是肉體,因為他身體所有的行為都被治死了。
三、『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4)。神不是在意我們是犯罪或不犯罪的問題,也不是有道德、沒有道德的問題。神只在意一件事:你的行事為人像不像祂的兒子?當你給人倒茶時,你的服事像不像祂的兒子?每當你的身體不照著那靈和離開那靈行動的時候,那就是肉體。如果你將心思置於靈來治死你身體的每一個行為,那你就是被那靈引導,這就是過一種神兒子的生活。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羅馬書八章九節中的四個要點。
二、請陳明羅馬書八章有四次題到生命,而且與四件不同的事有關。
三、試述生命之靈在我們身上的功用。
兒子的名分為著身體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五至二十六篇)
兒子的名分為著身體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五至二十六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二十五篇是『兒子的名分為著身體生活』,第二十六篇則是『為著身體生活將失業的身體獻給神』。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八章二十三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那靈作初熟果子的,也是自己裏面歎息,熱切等待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兒子的名分就是指成為神的兒子。在羅馬八章是說到那靈,還有更往前的,就是兒子的名分。二節首先提到『生命之靈』,按照十節,這生命先是在我們靈裏,然後這生命的靈,要擴展到我們的心思裏,在十一節,這生命的靈還要浸透我們必死的身體。從十四、十五、十六節裏,我們還看見這生命的靈也就是兒子名分的靈,因為我們人重生的靈已經與那靈調和。兒子名分的靈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生命的靈產生了神的兒子。生命的靈至終就是兒子名分的靈,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
二、我們必須知道,兒子的名分對於基督的身體是緊要且基本的。倘若我們不是神的兒子,我們就不能成為基督的肢體。我們是不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完全在於我們的兒子名分。在馬太福音十六章,主問彼得祂是誰。彼得回答說祂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基督作為活神的兒子,乃是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神的兒子建造基督的身體,凡是建造到基督裏面的,都應該是神的兒子。基督的頭就是神的長子,而基督身體上的所有肢體都是神的眾子。
三、我們要成為神的兒子,必須有一個起頭,就是必須經過重生,並重新構成。重新構成的過程要繼續直到我們的身體得贖。雖然有些人還沒有經歷過身體的得贖,但他們經過相當的重新構成,所以他們能管理並治服那還沒有得贖的身體。這身體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家庭生活,也影響我們的召會生活。
生命經歷
一、有些人曉得他們的身體必須受對付,於是就實行禁慾主義。禁慾主義主要是以嚴厲的方式對付這屬罪、死以及敗壞行為的身體。但在羅馬書裏,保羅並沒有說我們的身體必須治死,而是說我們身體的行為必須治死。我們身體需要得贖,但我們身體的行為必須治死。聖經說,『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下一節說到被那靈引導,乃是印證這一點。我們不該在我們身體上實行禁慾主義,那是一種屬靈的自殺。但我們必須領悟,有一種救恩已經注入並灌注我們全人裏面,那就是內住的靈。每當你的身體要作些什麼的時候,你必須轉回到靈裏,讓內住的靈作事;內住之靈的工作會治死你身體的行為。這就是被那靈引導。
二、假設一位傳教士天天和妻子吵嘴,然而他卻在佈道地區天天為神作工。他也許把這麼忙碌的身體獻上,為著神出外佈道,但事實上這不是對神真實的事奉。你絕不能因著把這麼一個忙碌的身體獻給神,就進入身體生活中。正當的獻上身體,乃是獻上一個失業的、被解僱的、喪失一切工作的身體。你把這樣的身體獻給主,你纔能進入身體生活。如果你把一個忙碌、被雇用的身體獻上,你就無法進入基督身體的實行。我們必須被那靈引導到一個地步,不在那靈的引導外有身體的行為。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那靈引導我們,我們就不作甚麼,這就是神的經綸。
問題研討
一、馬太福音十六章解釋兒子的名分如何是為著神的建造?
二、請用羅馬書八章陳述我們如何能成為神的兒子?
三、我們如何能治死身體的行為而將失業、被解僱的身體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