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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在那靈引導之下的日常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五十二至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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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靈引導之下的日常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五十二至五十三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五十二章論到『在那靈引導之下的日常生活』,第五十三章則是『那靈的引導是為生活,不是為工作』。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八章一至十四節裏的項目都與生活有關。生命、生命之靈、生命之靈的律、罪、死、罪與死的律、調和的靈、肉體、置於肉體的心思、置於靈的心思、平安(與神有平安)、為仇(與神為仇)、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基督的靈、賜生命的靈、三一神、因罪是死的身體、治死身體的行為和神的兒子等,並非僅是為了一個活動,而是為著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

二、羅馬書八章提到那靈的引導,但大多數的基督徒都誤解了這件事。我們的領會不知不覺的受到背景的影響。我們對那靈之引導的領會大多是天然的,認為那靈的引導是一件為著活動或事務的事,這其實是錯的。那靈的引導完全是與我們日常的生活有關。許多人所謂那靈的引導,其實是一種表演,因為那不是他的所是和生活。因此當你需要作決定時,就可能將那靈的引導淪為表演,甚至會設法強迫那靈與你一同表演,正確的那靈的引導乃是生活。

三、在使徒行傳中有三個受那靈引導的記載:首先在使徒行傳八章,腓利和埃提阿伯太監的例子。太監受浸後,聖靈就將腓利提去。他被提並非偶發事件,那是他的生活,他活在那靈的引導之下,是那靈將他帶到太監那裏,也是那靈將他提了去。第二在使徒行傳十章,彼得在魂遊象外時看見異象,領悟自己必須往外邦人那裏去。這是一種為著行動的引導嗎?不是,彼得在禱告的時間上房頂去,證明那是他的生活方式。在那樣的生活中,異象臨到他。在使徒行傳十六章,保羅乃是完全活在那靈的引導下,他盡職時,裏面的那靈常有禁止,他一直活在那靈的引導之下。

生命經歷

一、身為主的兒女,我們必須愛祂,並告訴祂:『在全地上我沒有別的興趣。我惟一的興趣和渴望是你。我願意活在你每時刻即時的引導之下』。親愛的聖徒們,我們若沒有作這樣一個基本的決定,就不需要談引導。身為在基督裏的信徒,必須先將所有的注意力集中於我們的所是。我們的活動和行動是次要的。如果我們是一個絕對活在那靈引導之下的人,我們該就讀那所學校也會在那靈的引導之下;我們若不是一個活在生命之靈引導下的人,就會很難決定神到底要我們去那裏讀書,該去那所學校,該作甚麼工作、該租或該買那一間房子。終日活在那靈的引導下,我們會知道被『引導』,會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種習慣。

二、神所要求我們的乃是一種生活,就是見證耶穌的生活,就是過一種彰顯基督的生活。神不要人偉大、得尊榮,神要人微小,活祂並彰顯祂。我們不要想變得偉大,作一個微小的人,是我們的保護和防護。這地上許多的偉人都因為他們的偉大被毀掉。神不在意我們的大事業;神只在意我們作一個微小的人,如同主耶穌在地上時一樣。
三、我們要禱讀羅馬書八章裏這一切的項目,將其禱讀到我們的所是裏,也將自己禱讀到一切的項目裏:『主,將生命之靈的律灌注到我裏面,將生命灌注到我裏面,將重生的靈、調和的靈灌注到我裏面』。這種禱告或禱讀會大大的幫助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將全人帶到那靈的引導之下。如此,無論何事臨到我們,我們都能很容易得著引導。

問題研討

一、論到『那靈的引導』,在我們的經歷中,常會淪成一種表演,為甚麼會如此呢?

二、根據羅馬書八章,我們該如何有『正確的憑那靈』而有的引導。

三、請引用使徒行傳中的例子來解釋『那靈的引導』。

認識那靈真正的引導(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五十至五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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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那靈真正的引導(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五十至五十一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五十章論到『藉著享受那靈包羅萬有的內住而被那靈引導』,第五十一章則是『如何認識那靈真正的引導』。

信息要點

一、歷世紀以來,大多數基督徒以為神的引導就是神的行動、神的活動。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就想要討神的喜悅;不想以自己的方式作任何事,而想要跟隨祂的方式,所以我們就禱告,求父神賜給我們引導,使我們能跟隨。這種禱告指明,我們認為主的引導就是祂的行動、祂的活動。然而,羅馬書八章十四節所說的引導乃是被那靈引導。我們讀到這話時,需要儆醒,全神貫注的領悟這話。這不是說我們需要那靈的引導,其中是有不同的。得到那靈的引導是一回事,被那靈引導是另一回事。基督徒有時說他們有從主來的引導,他們禱告,摸裏面的感覺,觀察外在的環境,似乎他們完全得到印證,但最終他們發現自己走錯了路。這是因為我們對那靈之引導的領悟還不是那麼準確。

二、被那靈引導是由三樣組成的:那靈作為人位,神聖的生命以及神聖生命的功能─律。這位內住者對我們真的是一切。祂是我們的救贖、為人生活、救恩、客觀的稱義、主觀的稱義、聖別和一切。因此祂是我們的生命。這不是說屬靈引導的三項組成成分僅僅是三件事。人位就是生命,生命就是律。所以,當我們有了這個人位,我們就有一切。住在我們裏面的這人位乃是我們的生命;祂是生命,祂也是律。

三、當我們經歷被那靈引導,我們就是神的兒子。我們要看清楚這異象。無論我們覺得自己是否能實行這事,我們都必須實行。在我們作任何事、說任何話、到任何地方、思考任何事之前,我們都必須注視祂。我們的確有另一位與我們同活,且活在我們裏面。無論我們覺得自己能不能,就是要注視祂。不要考慮自己能或不能,只要去實行。

生命經歷

一、經歷基督徒的行事與被那靈引導的生活有三步驟,第一步,藉著在我們的靈裏接受那靈的引導。第二步,就是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意思是不要讓心思受打岔,也不要讓心思被帶走,這不僅是集中心思,更是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第三步,就是照著靈而行。這就是凡被那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二、在羅馬書八章,那靈的引導就像一個單字,由十一個字母組成,這些都是積極的成分。我們有生命的律、生命之靈和神的生命;也有調和的靈,就是人的靈與賜生命的靈調和。接著還有與這調和之靈相關的事;有置於這靈的心思,隨後有平安。然後我們有神,就是神的靈。這意思是,靈和神,神和靈乃是一。『神的靈』意指神就是靈。同樣的,『基督的靈』意指基督就是靈。還有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因此,三一神都在這裏,生命之靈就是那靈自己。神的靈是父神作為靈,基督的靈是子神作為靈。三者都在這裏,作為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

三、已過許多年來,我們以為要認識主的引導,路乃是查核內裏的感覺,查證神的話,並驗證環境。如今主向我們啟示一條更好的路,只要查核羅馬書八章,在積極的一面,前十一個字母所拼出的那靈的引導,我們若能通過,就必定是神的兒子。

問題研討

一、試述被那靈引導有那三樣組成?

二、如何經歷基督徒的行事與被那靈引導的生活之三步驟。

三、在羅馬書八章,有那些積極的成分,使我們得知那靈的引導?

那靈之引導的構成成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四十八至四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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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靈之引導的構成成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四十八至四十九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四十八章論到『那靈之引導的構成成分』,第四十九章則是『藉著治死身體的行為而認識那靈的引導』。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八章十四節說,『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歷世紀以來,基督徒多半認為,神的引導多多少少是外在的事。例如,去那裏?選那一門課?該花多少錢?該與誰結婚?但當我們透徹研讀羅馬書第八章,我們才得著正確的領悟。『那靈的引導』在八章十四節提起,可以視為前述十三節的總結,因為本節開始於『因為』,指明是聯於前文。前十三節中,最重要的就是二節。原則上,十四節那靈的引導,是由二節裏的三個元素組成:律、那靈、生命。

二、進一步分析這三個元素。首先是神聖的生命。這生命在實質、性情、品味、傾向、好惡上,與我們天然的生命完全不同。因此,我們不是那麼容易跟隨那靈的引導。三者之中,律是我們最容易跟隨的,因為這是一種自動的能力。律會規律你,甚至限制你。它不僅禁止你,有時也會困迫你、約束你,甚至不放你過去。我們的盼望和偏好可能非常強,以致暫時勝過生命之靈的律,但生命之靈的律至終會得勝。三者之中最困難的一項,乃是人位,是靈的基督活在我們裏面。這一位真的很攪擾人,因為我們的心意、愛好、心願、渴望總是與祂的完全不一樣。這可能有時讓我們覺得作基督徒很累,但是我們不可能放棄。每當我們疲累或厭煩,想要放棄時,這一位就說『不』。祂乃是整日在我們所作的事上反對我們。這個人位是非常剛強、獨特、絕對的!你在屬靈生命上越長進,就越領悟這是真實的。

三、你若稍微思想你的過去,就會領悟,許多所謂的『引導』並不是真的,是你造出來的。這種造出來的引導,是出於所選擇偏好的經節,加上出於偏好的禱告,甚至一再的等候也加強並印證了我們所得著符合偏好的引導。當我們再看四福音書的圖畫,就會發現當日對門徒的引導就是主的同在,或主的住留。主今天就在我們裏面主觀的與我們同在。真正的引導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為包羅萬有、內住、賜生命的靈。在祂有神聖的生命,神聖生命的律。這三者絕不能分開,這三者就是時時刻刻的引導。

生命經歷

一、在救恩的起初階段之後,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乃是掙扎的生活。這樣的掙扎,其實就是我們的偏好與那靈的引導相爭。那靈的引導是由三件事組成的:生命同著律和一個人位。多數時候,我們是如此強硬,以致於這樣一個組合也無法將我們打倒,反倒是我們勝過了這個組合。這是因為我們沒有受過關於內裏引導的指示或教導,所以對於那靈的引導沒有認識。雖是如此,那靈的引導同著一個人位總是在那裏。

二、真正的引導一點不差就是神聖的生命、加上生命的律、以及神聖的人位。這三樣時時在你裏面,無論你去那裏、作甚麼,都是你的引導。你不需要尋求被引導,引導已經在你裏面了。你若願意時時治死你必死之身體的行為,你就不僅裏面有引導,更是受引導。這就像空氣一樣;無論你到何處都有空氣,空氣與你同在,也在你裏面。

三、約翰福音十一章描述一幅圖畫,使我們看見自己多麼不受主的引導。即使在祂的同在裏,我們也可能作很多與祂的引導相反的事。我們都是今天的馬大、馬利亞、彼得和約翰。因此,我們的態度該是,當我們的嘴唇想要說話時,我們必須將其治死。你身體的任何一部分想要作甚麼的時候,你要將其治死。這樣,我們就自然受引導。

問題研討

一、試根據羅馬書八章一至十四節,解釋那靈之引導的構成成分。

二、甚麼叫作『照著我們的偏好而有的引導』?

三、如何受那靈的引導?

羅馬八章中那靈的引導(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四十六至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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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八章中那靈的引導(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四十六至四十七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四十六章揭示『羅馬八章中那靈的引導』,第四十七章『在神聖生命引導下之神的兒子』。

信息要點

一、在羅馬八章頭十三節裏,有幾件事對於我們的經歷是很重要的。第一就是照著靈而行。四節說,『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我們先前說過,本節的『靈』字在英文並沒有用大寫的S,說出這是指調和的靈;不僅是我們人的靈,也不僅是聖靈,乃是這二靈調和為一。第二就是心思先置於靈,然後就照著靈而行。六節說:『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第三就是那靈的居住,在九~十三節,這不是聖靈與你分開或在你之外的客觀經歷;祂乃是居住在你裏面。

第四,那靈居住在你裏面(九節)。第五,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十一節),賜生命給你將死的身體。祂不僅賜生命給我們的靈和我們的心思(魂的領頭部分),也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治死雖是你的經歷,卻藉著那靈或憑著那靈而作的。

二、當你有那靈的居住、神的賜生命、以及你自己的治死,你就有那靈的引導。這時,你很容易將心思置於靈,並照著靈而行。你裏面會有許多生命的供應,外面會有律法的義。當你照著靈而行,神的義就成就在你身上。你不需要成就這義;這義會成就在你身上。你裏面有生命的供應,外面有生命的彰顯。你裏面生命的供應就是那靈,外面生命的彰顯就是義。根據林後三章六節和九節,這是將那靈和義供應給人的職事,因此是那靈的職事,也是義的職事。

生命經歷

一、你越治死身體的行為,你所得著的生命就越多。按照新約,特別是按照羅馬八章和林後四章,治死不是一次永遠的事,乃是終日持續的。你若盼望健康,就必須學習時時治死身體的行為。許多人因著身體的行為,正在慢性自殺。他們所喫所喝的使他們在慢性自殺。你若實行治死身體的行為,必然會健康許多。你不需要談論這麼多,乃要建立多讚美的習慣,來治死身體的行為。你或許說,你無法治死身體的行為,但你仍必須治死。你必須作這事,但不是憑你自己,乃是靠著那靈。不要忘記,那靈是居住者。祂居住在你裏面,並且祂聯著那位賜生命者。祂住在你裏面時,有一位就賜生命,而你必須作治死的事。治死身體行為的路,就是不再以天然的方式生活。你若天生愛講話,你要治死這一個。你若天生嗜喫甜食,你要治死這一個。你若天生喜歡運動,你要治死這一個。治死一切天然的生活,就是治死身體的行為。

二、引導你作任何決定的,都不該基於環境或某些理由。引導必須包含三件事:那靈的居住、神的賜生命、以及治死你實際而現實的肉體。當你在這三重的引導之下,你就是受那靈引導。你會知道該去那裏,該作甚麼;你會明白該與誰結婚,該上那一所學校。正常的路乃是你的天空每天、每時、每分、甚至每秒都是清明的。你必須藉著時時受居住、賜生命、治死的那靈所引導,而在清明的天之下。你頭上的天和你裏面的天總是清明的。當事情發生時,就某一面說,你無須禱告;你馬上知道引導是甚麼。你知道這三重的引導會怎樣引導你、指引你。你是清明的。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在八章頭十三節裏,有那五個關於生命經歷的點?

二、請說明治死身體的行為不是一次永遠的事,乃該建立什麼習慣?憑靠什麼來操練?

三、請簡述那靈的引導必須包含那三件事?

藉著留在靈裏而活基督(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四十四至四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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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留在靈裏而活基督(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四十四至四十五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四十四章是『藉著留在靈裏而活基督』,第四十五章為『居住的靈-三一神的終極彰顯』。

信息要點

一、主是我們的生命,也是我們的人位。當我們與祂是『一』,就使我們可以活祂。羅馬書八章十節,『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我們是墮落的人類,有必死的身體和肉體,不可能活祂、彰顯祂。神起初創造時並沒有創造肉體,祂只創造了身體。然而,當撒但進到這身體的肢體裏,這被敗壞、破壞的身體就成了肉體。人的墮落就是敗壞身體的歷史。被敗壞、死了的身體就是肉體。『肉體』乃是死的身體的專有名稱。假使我們的身體沒有被破壞、敗壞,我們的身體就絕不會是必死的,也絕不會死。肉體的同義詞絕不是神所造美好的身體,必死的身體、死的身體纔是肉體的同義詞。

二、身體是死的如何含示一段歷史,照樣,『靈是生命』也含示一段歷史。人的靈如何成為生命?乃是『因義』,就是因那進到我們裏面的義者-基督。在得救前,我的靈是死的、沉睡的,不是生命;但基督進到我的靈裏,我得救了,我的靈不僅活過來,也成了生命。有人說,這樣一位偉大、無限的基督,怎能進到我們裏面?他們說,這是把基督弄小了。事實上,基督已在我們裏面安家,祂活在我們裏面。但有些基督徒不相信這事。在我們得救之人的靈裏,確實有作生命與人位的基督。真基督徒必須承認,撒但就在我們的肉體裏;同時,基督也是在我們的靈裏。

三、羅馬八章九至十四節包含許多重要的點。我們內裏的部分-我們的靈。我們外在的部分-我們的身體。我們的己-我們這個人。靈是內裏的器官,讓我們接觸神自己。身體是外面的器官,讓我們接觸物質的世界。我們這個人是指我們人的魂,特別是指人的心思、意志與情感。人整個的所是,就是由人的魂帶著內裏的器官-靈,以及外面的器官-身體,構成為具有靈與魂與身子三部分的人。這個人乃是藉著心思、意志與情感合適的運用,治死身體的行為。十一節說,祂賜生命,十三節說,你們要治死身體的行為。這兩件事正如一張紙的兩面。賜生命與治死的受詞都是身體。當祂賜生命,我們就治死身體的行為。當我們治死身體的行為,神就賜生命給身體。這也指明神與人的調和,指明你與神是一。在我們的經歷中,只有一位,就是父、子、靈神聖的三一在賜生命。

生命經歷

一、我們該如何生活?我們的生活方式,必須避免或逃離第一個人位,就是我們肉體裏的撒但。同時,也該一直與第二個人位,就是與我們靈中的基督同在。不是循規蹈矩,乃是活基督。基督徒的生活不是改良自己、調整自己,乃是逃離第一個人位-撒但,並活第二個人位-基督。所以要停止對你自己的改正,將自己置於耶穌的治死之下,讓基督的生命顯明在你必死的身體上。因此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

二、需要主動讓自己的心思、意志、情感被運用,這乃是主動而被動的經歷。在神的救恩裏,是祂拯救;但你需要被拯救。神不是要拯救一塊浮木,一切就都在於祂。但你我有意志、心思與情感,我願意被拯救,神就能救我們到底。

三、十三節的『但你們若…』指出人三部分的運用。他必須有剛強的意志、有火熱焚燒的情感、有認識三一神與三部分人的心思。當那靈居住在我們裏面時,那叫人復活者在你裏面,那得以復活者也在你裏面,整個三一神都在我們裏面。這樣與賜生命的三一神合作,使你容易治死身體的行為,使你能在兒子的名分上成熟。

問題研討

一、請問肉體與身體的分別在那裏?

二、人的三部分及其不同的功用是什麼?

三、請簡述我們正確的生活方式是什麼?

身體是死的,靈卻是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四十二至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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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是死的,靈卻是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四十二至四十三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四十二章是『更深經歷我們的身體是死的,我們的靈卻是生命』,第四十三章為『羅馬八章十節中肉體與靈的歷史』。

信息要點

一、羅馬八章十節:『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在這一節裏看見三件事實:第一,基督在我們裏面;第二,身體因罪是死的;第三,靈因義是生命。這三件事實同時在我們裏面發生。三件事實中,有兩件是有因素的。罪的因素使我們的身體是死的,義的因素使我們的靈是生命。罪與義的定義是甚麼?罪就是背叛神,義就是與神是對的。在整個宇宙中,任何規條或律法並不是標準,神自己纔是標準。當你與祂是對的,那就是義。當你與祂相悖,那就是罪。

二、我們必須領悟,在我們的肉體、身體裏,毫無良善,只有背叛神的總和。不僅是你身體作壞事的時候纔背叛神,即使你作好事,也是背叛神,與神乃是不對的。凡與神是對的都在你的靈裏。你靈裏所有的總與神是對的,甚至就是神自己,因為神自己在你的靈裏。只要你有神、你活神、你與神同行,你與神都是對的;你就有神的義,這義就是使你的靈成為生命的因素。

三、任何科學家和學者在科學上對人的發現,都遠不及保羅,因為他們不像保羅那樣認識人的事。『人的事』這辭出自林前二章十一節,保羅在這節指出,除了在人裏面人的靈,在人中間沒有人知道人的事。就人這一面而言,孔子雖有智慧,但按照保羅的話來看,他並不認識人的事。例如,孔子指出: 『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譯:犯了滔天大罪,怎麼祈禱也沒用)。但保羅不僅告訴我們人怎樣得著赦罪,也告訴我們人如何得著稱義並被聖別,甚至我們的身體如何在將來得贖。人真實的事乃是他的來源(來自何處)、他的地位(在神面前的立場);此外,人真實的事也是人的定命和目的地,是人生的意義。

生命經歷

一、人肉體的歷史:我們肉體歷史的第一則歷史事件就是墮落。墮落的意思就是撒但進到人的身體裏,使人的身體變成邪惡之物。身體被破壞而成為肉體。我們肉體歷史的第二項要點就是罪在我們的肉體裏;那反對神、攻擊神、破壞人、敗壞人的罪就在肉體中。肉體中所有的就是攻擊神、破壞人的東西,並且結果就是死。這是我們肉體之歷史的第三項要點。所以肉體有撒但、罪和死。

二、人靈的歷史:我們的靈其歷史乃是先為神所創造,然後蒙神保守;第三,我們的靈被神重生。我們得重生之前,靈是空的。一日,這位創造者、生命的源頭、生命自己進到我們的靈裏,我們立即就得了重生。這位救贖主、救主,進到我們的靈裏。當我們相信祂,呼求祂的名,接受祂作我們的救主時,祂就進到我們的靈裏。當基督作為那靈進到你的靈裏時,祂是作為義而進來,義就時時與你同在,使你與神總是對的,並且每時每刻都在修復你。這義不是在破壞你,祂在將你重新構成,這是真正的修復。這修復的工作如今仍在進行。而這義的結果乃是生命。所以在我們的靈裏有三者:那靈基督、義、生命。

三、當我們充分認識羅馬八章十節這些事(人肉體的歷史與靈的歷史),這些事就不僅是一種啟示,也是一種拯救。你會跳躍、舞蹈、讚美、呼喊,甚至告訴撒但這些事。這比你禱告要勝過你的脾氣和軟弱要好得多,那種禱告幾乎不會得答應。但我們呼求、讚美、歌唱時,就享受我們屬靈的歷史和家譜;撒但就在我們的腳下。

問題研討

一、羅馬書八章十節中有那三件事實?『罪』與『義』的定義是甚麼?

二、甚麼是『人的事』?『人肉體的歷史』與『人靈的歷史』?

三、我們如何主觀經歷『身體是死的, 靈卻因義是生命』為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