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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那靈與主的恢復(第一至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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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靈與主的恢復(第一至三章)

李常受文集1970年第二冊  

『李常受文集-1970年第二冊』包含李弟兄於1970年七月至十月所釋放的各種信息及交通記錄。本段係當年九月四至七日,在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給我們看見,召會是神永遠的定旨和神經綸的目標,今天主的恢復乃是要恢復召會生活。第二章進一步說出召會是藉著那靈產生並建造的,我們必須在那靈裏纔有正確的召會生活,也纔能保守那靈的一。第三章強調主的恢復乃是恢復眾地方召會,並要在眾地方召會裏恢復召會生活的實行。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書三章八至十一節,『…並將那歷世歷代隱藏在創造萬有之神裏的奧祕有何等的經綸,向眾人照明,為要藉著召會,使諸天界裏執政的、掌權的,現今得知神萬般的智慧,這是照著祂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所立的永遠定旨。』這幾節經文啟示出神永遠的定旨和奧祕的經綸乃是與召會有關。這指明召會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裏所計畫要得著的,就是祂要將自己作到祂所造的人裏面,使祂的經綸得以完成。

二、約翰福音三章二十九節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基督的新婦乃是召會,召會的原文是ekklesia,指蒙召的會眾。新婦就是妻子。如亞當和夏娃所豫表的,妻子出於丈夫,至終與丈夫成為一。這指明召會是蒙召之人的聚集,也是基督的新婦,出於基督並與基督是一。約翰福音三章六節:『從那靈生的,就是靈。』我們從其而生的那靈,乃是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六節啟示神聖的出生,二十九節啟示這事的結果─召會作新婦;這兩節就表明作基督新婦的召會是由那靈而生。

三、主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節說,『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這節的召會就是宇宙召會。而在十八章十五至十七節說,『…他若不聽他們,就告訴召會;他若連召會也不聽,就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要能將某事告訴召會並聽召會,如主在十七節所囑咐的,召會就必須是實行上的,且是現存的。因此,主在十八章所說到的召會是地方召會。十六章的召會是在於啟示,而十八章裏的召會是在於實行。這指明若要正確且在實行上恢復召會生活,我們需要眾地方召會。


生命經歷

一、神的定旨和目標是召會,我們若不為著召會生活,無論我們領多少人得救,多認識聖經,或多屬靈,都會覺得虛空。然而,我們若投入召會生活的水流,並且正確的實行召會生活,我們會天天喜樂,因為主得滿足,我們也得滿足。

二、為了保守那靈的一,我們必須在那靈裏。我們若運用我們的靈接觸那靈,就不會在意那些使許多基督徒分裂的次要之事。我們不該討論道理、形式和規條,乃該操練我們的靈而在那靈裏。呼求主名是這樣操練最穩當的路。

三、我們每個人都需要聽那靈所說的話。這是實行的召會生活。我們來在一起要有包容的態度,不將不同的形式和實行強加於人,也不反對任何事,以顧到我們所在地的一。我們無法容忍拜偶像、淫亂或分裂,但我們不該在意信徒不同的實行和外表。我們只該來在一起事奉主,顯大祂,榮耀祂,並且在靈和實際裏敬拜祂。


問題研討

一、試從以弗所書三章說明召會是神永遠的定旨。

二、作基督新婦的召會如何是由那靈產生?

三、我們在召會生活中應有的態度為何?

經歷人靈裏神聖的靈,為著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第七至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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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人靈裏神聖的靈,為著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第七至十章)

李常受文集1970年第二冊  

『李常受文集-1970年第二冊』包含李弟兄於1970年七月至十月所釋放的各種信息及交通記錄。本段係當年七月二十八至八月八日,在美國加州洛杉磯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七章說到『操練我們的靈乃是經歷基督的關鍵』,第八章帶我們『認識二靈─神聖的靈與我們人的靈』,第九章陳明使徒保羅的榜樣,『作一個在靈裏的人』,第十章論到『禱讀接受神的話,讓神的話在我們裏面得著自由的通路』。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三章六節論到我們在靈裏的重生,四章二十四節論到我們在靈裏敬拜神,羅馬書八章十六節論到神聖的靈同我們的靈見證。提摩太後書四章二十二節論到主在我們靈裏的同在,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論到在靈裏與主聯合,羅馬書八章四至六節論到照著靈而行的日常生活與心思置於靈,十二章十一節論到靈裏火熱。然後以弗所書五章十八節說到在靈裏被充滿,四章二十三節說到在我們心思的靈裏得以更新,二章二十二節說到被建造成為神在靈裏的居所。這些經節都給我們看見,我們一切的屬靈經歷,從重生到被建造成為神的居所,都是在我們的靈裏。
二、哥林多前書沒有強調在聖靈裏,保羅卻幾次說到他重生之人的靈。七章擺出使徒保羅的榜樣,給我們看見一個與主成為一靈的人(六17)。保羅與主是一,甚至他題出自己的意見時,他想他也有神的靈(七40)。真實的屬靈乃是在靈裏與主是一。這是主作為賜生命的靈,天天長期作到我們裏面的結果,直到我們無論所是、所作、所言,都與主是一。
三、單單讀主話並明白主話是不彀的,乃要禱讀主話,吸入神的呼出。然後憑著主的憐憫,我們裏面必須願意給主自由的通路,使祂經過我們裏面每一部分。神的話經過我們的消化就發揮功用,能光照我們,並殺死消極的事物,用神聖的豐富滋養我們,裝備我們,完成神的定旨。


生命經歷

一、人只要用天然心思考量事情,心思便置於肉體。人若呼求:『主阿!哦,主耶穌!』心思便置於靈。無論一個人心思多麼懷疑,他的靈曉得神是他的父,他是神的兒女。當他呼求:『哦,父阿!』他靈裏就會有甜美的感覺。我們許多難處的根源都是心思,但我們還有另一個源頭,就是我們的靈,我們可以轉向我們的靈。
二、新約沒有說敬拜神需要屈膝俯首,卻說要在靈裏敬拜是靈的神。我們越保持沉默,就越不在靈裏而在心思裏遊蕩。但每當我們操練靈呼求主說,『耶穌,耶穌,最親愛的主耶穌,』我們立刻在靈裏接觸是靈的神。
三、每逢我們在聚會中說話盡功用,必須學習釋放靈。說話不釋放靈,就會有東西從我們天然的頭腦裏出來,降低聚會的氣氛,甚至使聚會死沉。我們要學習不說廢話,操練靈摸著戰略性的點,從我們的靈就會有滋養的事物供應給人。我們需要顧到別人的靈。聚會中若有人疲倦,我們的說話應當能挑旺他們的靈。釋放靈說話是召會生活重大的部分。用心思說話殺死召會,以活的方式用靈說話卻會點活並挑旺召會。


問題研討

一、新約聖經如何說明我們一切屬靈經歷,從重生到被建造成為神的居所,都是在我們的靈裏?

二、請由使徒保羅的榜樣,簡述何謂真實的屬靈?

三、我們應如何在聚會中說話盡功用並供應人?

經歷人靈裏神聖的靈,為著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第四至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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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人靈裏神聖的靈,為著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第四至六章)

李常受文集1970年第二冊  

『李常受文集-1970年第二冊』包含李弟兄於1970年七月至十月所釋放的各種信息及交通記錄。本段係當年七月二十八至八月八日,在美國加州洛杉磯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四章說到『認識那靈的表顯,為著召會的建造』。第五章論到『正確領會屬靈的恩賜、靈浸與水浸』。第六章則啟示我們『真正屬靈的恩賜,為著作基督身體之召會的長大與建造』。


真理要點

一、有些基督徒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教導說,那靈的表顯只有九方面(7~10)。另有人宣稱,說方言是靈浸獨一的表顯。這個例子說出,基督教有許多教訓僅是照著傳統,不是照著神純淨的話。七節的『表顯』是單數的。所有不同的恩賜都是那靈的表顯。那靈在領受恩賜的信徒身上得著顯明。二十八節列舉了另一些恩賜,也是那靈的表顯,這些恩賜包括幫助和治理。不僅如此,三節說到呼求主名。十四章十五節說到用靈歌唱,那是一種讚美。使徒行傳二章十七節說到異象和異夢是那靈澆灌的表顯。所以根據新約,那靈的表顯有許多項。

二、保羅沒有意思要廢除所有的恩賜。保羅只是要改正、調整、勸告哥林多人,如何恰如其分的使用恩賜。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四節他說,『那說方言的,是建造自己,但那申言的,乃是建造召會』。十四章結束時保羅說,『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申言,』(39上)這是因為申言在建造召會上更有益處。然而,保羅還加上一句話:『也不要禁止說方言。』(39下)保羅是平衡的。他的目的只是要幫助哥林多人不過度使用較小的恩賜,特別不要誇大方言的用處。

三、以弗所書四章七至八節和十一節的屬靈恩賜是指人,甚至是指基督身體所有的肢體,包括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另一面,有兩類的恩賜可以作為事奉的能力或性能。一類是超自然的神奇恩賜,就如說方言與醫病。另一類的恩賜來自神聖生命的長大,就如羅馬書十二章六至八節所題到的恩賜。這些恩賜都需要藉神聖生命的長大而得發展。


生命經歷

一、保羅將建造召會的恩賜看作更大的恩賜。建造召會正確的路乃是憑著內裏的生命。建造地方召會所需要的,主要不是外面的恩賜,乃是神聖生命的長大。那靈的表顯有許多面,不是僅僅幾面而已。在召會聚會裏,每逢我們運用靈,憑著神聖的生命為主有所作為,那就是那靈的表顯。

二、我們要領悟,方言、申言和所有的恩賜,都僅是神所使用的憑藉,為將我們帶進基督裏,使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只要我們完全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我們就是正確的。

三、一處地方召會要建造起來,絕不要信靠超自然的恩賜,乃要幫助人領悟,迫切需要身體每一肢體依其度量盡有效的功用。正確、真正、典型的召會生活乃是人得著重生,得著餧養,生命長大,而在基督的身體裏有一個度量。本於這度量會有能力和功用,可以直接建造基督的身體。惟有生命得著充分的長大,使身體每一部分產生依其度量而有的能力,纔可能有正確的召會生活。


問題研討

一、我們對『那靈的表顯』正確的領悟為何?

二、保羅將甚麼樣的恩賜看作更大的恩賜?

三、如何纔能有正確的召會生活?

經歷人靈裏神聖的靈,為著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第一至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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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人靈裏神聖的靈,為著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第一至三章)

李常受文集1970年第二冊  

『李常受文集-1970年第二冊』包含李弟兄於1970年七月至十月所釋放的各種信息及交通記錄。本段係當年七月二十八至八月八日,在美國加州洛杉磯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解開聖經中關於三一神的純正啟示,論及三一神的三者雖有分別卻不分開,神聖三一的三者都是神,乃是一位神。第二章說到經歷基督作那進入祂身體並澆灌在身體上之包羅萬有的靈。啟示基督這位成為肉體的神,成了賜生命的靈,祂降下將祂的身體浸在那靈裏。第三章揭示聖經中包羅萬有之靈的全貌。詳述那靈是在復活那日來臨、那靈裏面的充滿與那靈外面的浸,以及有分於聖靈裏的浸正常的路。


真理要點

一、神聖三一的三者都是神。彼得前書一章二節開始於:『照著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父神』意指父是神。希伯來書一章八節說,『論到子卻說,「神阿,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國的權杖是正直的權杖。」』這指明子也是神。使徒行傳五章三至四節說,『…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騙聖靈,…你不是欺騙人,乃是欺騙神了。』欺騙聖靈就是欺騙神,這證明聖靈也是神。因此,父是神,子是神,靈也是神。以賽亞書四十四章六節又說,『…耶和華如此說…除我以外再沒有神。』在六節耶和華說到自己時用單數的『我』,因此,三一神的三者都是神,但三者乃是一位神。

二、升天的基督得著榮耀為冠冕,被立為王、為主,成為得著所有權柄和能力的元首,降在所有信徒身上。五旬節那天,祂降在猶太信徒身上(徒二1~4);在哥尼流家裏,祂降在外邦信徒身上(徒十44~46)。藉這兩次澆灌,主完成了獨一、完整的浸,將身體浸在聖靈裏,將所有信徒放進祂自己這能力的靈裏面。如今在身體裏有賜生命的靈、生命的靈,在身體上有能力的靈,藉此主將自己與身體調和。祂在我們裏面是生命的靈,在我們身上是能力的靈,藉此整個身體就與基督調和。

三、在主復活那日晚上,主耶穌來到門徒這裏,向他們吹入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2)。這乃是將那靈作為生命分授到門徒裏面,不是在那靈裏的浸。等到五旬節那天,聖靈來了,不是像氣,乃像一陣暴風颳過,門徒都在聖靈裏受了浸(徒二1~4)。這是在兩個不同場合下兩次分開的經歷。那靈的這兩面,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都有題到,那裏說到在靈裏受浸與喝那靈。喝那靈而在裏面被那靈充滿,乃是將那靈接受到我們裏面;但在那靈裏受浸,則是進入那靈裏。


生命經歷

一、我們要接受神,必須呼求主耶穌的名。不僅如此,要經歷基督美妙的人性,祂的釘十字架,祂復活的大能和生命,以及祂的升天,連同登寶座、為主身分、能力、權柄,必須呼求主名。我們一呼求,祂就在我們裏面運行;當我們隨從祂,跟隨祂的運行,就會同時經歷祂的內住與澆灌。

二、我們必須得著聖經的全貌,好看見那神聖者,就是神自己,已完成所有必須的事,來成就祂的定旨。祂彀資格,祂也得著裝備和地位,可以將祂自己連同救贖、勝過死的復活、超越的升天、以及我們所需的一切,分授到我們裏面。我們在重生的靈裏與祂是一(林前六17),藉此祂就將祂自己與我們調和,使我們成為活的召會,就是祂團體的身體。


問題研討

一、聖經何處證明父是神、子是神、靈是神,卻仍 是一位神?

二、『那靈裏面的充滿』與『那靈外面的浸』有何分別?

三、如何經歷是靈之基督的內住與澆灌?

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五至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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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五至六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1979年10月,在台北與香港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1980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五篇說到『在靈中事奉神』,第六篇說到『帳幕與祭司的受膏』。兩篇都指出要事奉神,就需要藉著禱告,產生出靈的事奉。


真理要點

一、一題起事奉神,就必須認識靈。基督教的墮落,就是在靈上墮落,成了宗教。傳福音沒有靈,是宗教;讀聖經、解釋聖經沒有靈,也是宗教。即使禱告唱詩沒有靈,一樣是宗教。宗教的定義就是:人敬拜神、事奉神、作討神喜悅的事,卻沒有神的靈,也不在人的靈裏。今天,神的靈與我們的靈已經聯成一靈。羅馬書七章六節說,『…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裏服事。』這裏的靈很難說是神的靈還是人的靈。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兩處經文中題到的靈,都是二靈成為一靈的靈;這靈就是我們事奉神的機關。

二、保羅說,『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裏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祈求神』(羅一9~10上)。這指明在我們的靈裏事奉神,與禱告祈求是分不開的。若不禱告,就產生不出靈的事奉;我們一定要禱告。我們的靈要能火熱,常常新鮮,非禱告不可,非接觸主不可。所以聖經纔說,要不住的禱告(帖前五17)。
三、出埃及記三十章給我們看見,聖膏油有兩項功用,第一是為著膏帳幕中的器具,第二是為著膏祭司(22~33)。祭司的服事乃是把神帶給人,也把人帶給神。祭司從神出來,就把神帶來給人;而後從人回到神那裏,就把人帶到神那裏。所以,祭司是神與人之間的媒介。我們若與神交通,從神裏出來,把神帶給人,再把人帶到神裏,我們就是祭司。


生命經歷

一、我們在召會中無論作甚麼,都必須有靈。譬如,作整潔、擦地板都必須有靈;這樣,一和同作整潔的聖徒們交通,靈就能出去,叫人得著生命的供應。即使作招待,也都得有靈,叫人一接受我們的服事,裏頭就摸著生命。靈要出來,靈先要滿。所以,我們服事之先,一定要到主面前禱告:『主阿,我愛你,我需要你。主阿,我來到你面前』我們最少要禱告二十分鐘。沒有禱告,就沒有靈。

二、傳福音就是作祭司,因為我們每逢傳福音,都得先和神接觸,禱告再禱告,直到禱告透了、通了,裏面滿了那靈,也就是滿了神自己。而後,我們前去接觸人,傳福音;那個福音就是神。加拉太書三章十四節說到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就是福音的福,也就是那靈。我們和神有交通,裏面充滿那靈,然後去接觸罪人,把罪人帶到神面前,表面看是作傳福音者,實際上就是作今日的祭司。

三、我們若與神接觸,充滿了神,充滿了那靈,全身是膏油,無論我們作任何事,或是到書房服事,或是到執事室值班,或是在會所作整潔,洗廁所,人一遇著我們,就沾上一身膏油。這就是作祭司。


問題研討

一、本篇論及宗教的定義為何?

二、我們如何纔能有靈的事奉?

三、何謂作祭司?我們如何纔能作今日的祭司?

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三至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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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三至四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十月,在台北與香港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一九八○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三篇告訴我們,神造我們是作盛裝祂的器皿,然而墮落把我們的地位從接受神挪到為神作。這成了人基本的難處,使人接受聖經的字句,卻拒絕靈作生命。為此,我們要操練活在靈中,照著靈生活行動,召會的見證纔有充實的內容。第四篇進一步指出,今天各地召會最迫切的需要,就是更多的禱告,使我們實際的活在靈中,住在靈裏,住在主裏面。


真理要點

一、神造人,外面有體殼是樣式,裏面有魂是形像,還有一個靈為要接受祂。當人的靈接受了神,神就要充滿人的魂,並且從人的魂裏,把祂自己完全表現出來。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節聖經給我們看見,神和人兩個生命聯成一個;人的生命被接到神裏面,神的生命活在人裏面,並從人裏面活出來。人所活出來的,在今天是召會,在將來是新耶路撒冷。這就是全本聖經的精華。

二、主的恢復是一地一會,然而,在這個立場上,必須有內容,就是活在靈中,也就是活出基督。若不是這樣,我們的見證仍是空洞,主還是沒有路。我們光喊活出基督,還是道理;摸不著靈,就沒有經歷。主今天就是那靈;祂是三而一的神,經過種種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靈中。我們要留意在其中和祂交通,活出祂來,這是一切的一切。

三、今天在召會中的事奉,全數在於靈。我們若看見這個,自然肯花工夫禱告、禱讀、呼求主名。已過我們屬靈的追求,主要是讀聖經,研讀屬靈書報,研究各種作法,卻少肯花工夫禱告。乃是這個不禱告害了我們;現在我們寧可加強追求在靈裏與主是一。我們要在大小事上,在一切事上,實實在在經歷與主是一靈。


生命經歷

一、我們要一直操練一件事,若不在靈裏說話,就不說話;若不在靈裏思想,就不思想;若不在靈裏表示態度,就不表示。我們得救的人,雖然許多時候比世人好,但也只是活在魂裏,不是活在靈裏。我們最容易犯的錯,就是單顧聖經關乎靈的記載,關乎靈的道理、說法。從今起,除了睡覺之外,我們要時時操練活在靈中,照著靈生活行動。

二、不住的禱告就是操練靈。我們一不禱告,就不在靈裏;一停止禱告,就好像關掉電燈開關一樣。以弗所書六章十八節說:『時時在靈裏禱告,』那就是打開開關。只有禱告纔能維繫我們活在靈中。

三、我們中間不需要法官,只需要活在靈裏的人。我們若是在靈裏,就不會一直注意別人的好壞。別人不好或許是事實,但我們一直說,就表示我們太在天然裏,不在靈裏。我們若在靈裏,就不會說消極話,反而會流露生命,供應生命。

四、我們中間需要的就是禱告;然而不要再一味為別人代禱,為各地召會代禱,要為自己禱告;最需要禱告的就是我們自己。為自己禱告,意思就是把自己禱告到靈裏,使我們與主聯為一靈,完全留在靈裏。


問題研討

一、全本聖經的精華為何?

二、召會見證的內容如何纔能充實而不空洞?

三、維繫我們活在靈中的路為何?為自己禱告的意思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