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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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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八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第二十八篇是『利未記的豫表(二十一)節期的條例(二)』。

真理要點

一、以色列人的第五個節期是吹角節。吹角相當於新約裏號筒的原則,是為著號召、題醒和宣告。現今,猶太人四散在世界各地,然而神在聖經裏明文應許,有一天祂要用角聲,用號筒,召聚祂四散的子民,並要題醒他們,向他們有所宣告。吹角節是在七月初一日,是下半年的開始,表徵神救贖工作的另一半,要成就在以色列人身上;而神救贖的前一半,已經成就在召會身上。

二、第六個節期是遮罪節。根據聖經的豫言,將來神的角聲,或是神的號筒一響起,以色列人就要悔改歸向神。所以,吹角節過後,緊接著就是遮罪節。今天,我們傳福音就是在吹角,人願意接受福音並在神面前悔改認罪,就經歷遮罪節。將來以色列人聽見神的角聲歸向神,在神面前悔改認罪,就要經歷遮罪節的應驗。

三、第七個節期是住棚節。住棚節是以色列人每年末了最後一個節期,在這節期裏,什麼工都過去了,甚麼事都完成了,人只需要住在神面前,一同享受。因此住棚節是關乎平安和享受的節期,豫表千年國時代,那時,猶太人要在神面前過住棚節,讓神在他們身上得著豐富的享受,他們也在神面前得著享受。不僅如此,將來列國中剩餘的人,必年年上耶路撒冷,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並守住棚節。

四、利未記二十三章三十九節上半說『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從七月十五日起,要守耶和華的節七日。』以色列人過住棚節以先,必須將地裏的出產和莊稼五穀都收藏起來。這表徵神收割了祂在地上所要得著的莊稼之後,千年國就要來臨。在啟示錄裏我們看見,必須地上的莊稼都熟透了,也就是神所要救贖的人熟透了,神才能收割,接著,千年國這住棚節的應驗才能來到。

生命經歷

一、利未記二十三章二十八至三十一節說,『當這日,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因為是遮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為自己遮罪。…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這表徵人蒙神的救贖,一點不需要自己的工作和行為。如果在遮罪日人可以作工,表示人能靠著自己的工作和行為遮自己的罪。從贖罪祭和遮罪節的豫表,我們清楚知道,在救贖的事上,人的工作和行為完全沒有地位。救贖完全是贖罪祭牲所豫表的基督替我們完成的,我們只需要安息於主所為我們完成的救贖,一點不需要加上自己的工作和努力。

二、在約翰福音七章三十七節,主耶穌在住棚節的末日大聲疾呼,人若是接受基督,就永遠得著滿足,在神面前過住棚節。在我們得救的經歷中,我們聽見福音的角聲,認罪悔改,就是過遮罪節;從那天起,我們就在神面前,一同住在帳棚裏,經歷神的救恩,享受神的基督,使神和我們都同得飽足。就這面的經歷說,我們都過了吹角節,也過了遮罪節,今天還在過住棚節。

三、利未記二十三章之後補充的話裏有幾個重要的點。第一是關於點燈,第二是關於陳設餅,第三是關於奉獻。這不是普通的奉獻,乃是豐富有餘,一直能帶到神面前的奉獻。當我們一直在神面前有生命的光和生命的食糧,就不至於失去我們享受神豐富的地位。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吹角節、遮罪節以及住棚節,將來如何應驗於以色列人身上。

二、請說明新約的信徒如何經歷吹角節、遮罪節以及住棚節。

三、根據利未記二十三章補充的話,我們該如何維持享受神豐富的地位,而能和神一同過節?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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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七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第二十七篇揭示『利未記的豫表(二十)節期的條例(一)』。

真理要點

一、在利未記二十三章,開始說到一年七次的節期之前,先說到每週的節期-安息日。三節說,『六日可以作工,但在第七日是嚴整休息的安息日,當有聖會;甚麼工都不可作;無論你們住在何處,這是你們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這是說到節期的一個開端,也就成了一個原則。所有的節期,原則都是安息(利二三3)。神用安息日,讓百姓知道神願意在他們中間得安息,並與他們同享安息。這是節期的第一個重點,就是安息。第二個重點是要有聖會,以色列人不是單獨過節,乃是會眾一起和神一同過節。第三個重點,是甚麼工都不可做。第四個重點乃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這表示不僅是百姓的安息,也是神和百姓一同過節享安息。

二、以色列人的第一個節期是逾越節,不僅是得救之人的開頭,也是神在人身上享受的開始。出埃及記十二章所記載的逾越節,說到看見血就越過,是重在人的得救。利未記二十三章所記載的逾越節,沒有提到血,只提到要吃無酵餅,乃是重在神和人一同享受。

三、利未記二十三章十六到十七節說,『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再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要從你們的住處帶來兩個搖祭的餅,是用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加酵烤成的,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初熟節所獻的餅沒有酵,但在五旬節所獻的餅是加酵烤成的。初熟節所獻之無酵餅,表徵初熟果子階段的基督。五旬節的兩個餅,表徵猶太和外邦信徒所組成的召會,其中含有罪的酵。在使徒行傳五章,亞拿尼亞和妻子撒非喇,同心欺騙聖靈(1~11),這就是酵。只有復活的基督作細麵是無酵的,可惜當基督擴大成為召會,酵就進來了。這指明召會是復活基督的擴大,但在召會裏要留意可能有酵的攙雜。

生命經歷

一、利未記二十三章五至六節說,『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喫無酵餅七日。』逾越節過後緊接著是無酵節,這兩節緊緊相聯,可以說兩個節就是一個節,逾越節是正月十四的晚上,緊接著就是無酵節,無酵節有七天,天天要吃無酵餅。七天表徵完整的時期,表示基督徒生活的整個期間。吃無酵餅,表示我們享受無罪的基督,就能過無罪的生活。所以無酵節表示,基督徒一得救,就該享受無酵餅,過無罪的生活,在基督徒生活的整個期間都該是如此。

二、利未記二十三章十四節說,『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喫,直等到把你們獻給神的供物帶來的那一天,纔可以喫。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地裏所有的出產,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以色列人都不可喫,必須等到把初熟的果子獻給神,使神滿足後,才成為人的供應和滿足。所以我們要經歷復活的基督,並將祂先獻給神,然後神就要將祂這初熟的果子,與我們分享。

三、利未記二十三章二十一節說,『當這日,你們要宣告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這指明五旬節這天為聖會,甚麼工都不可做。因為這關乎召會,關乎神和人一同享受基督,在召會中任何人的工都不能加進來,在召會裏一切都是神自己做的。

問題研討

一、試述每週的節期-安息日的意義。

二、五旬節所獻搖祭的兩個餅為何加酵?

三、如何享受基督作初熟的果子?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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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六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第二十六篇是『利未記的豫表(十九)喫聖物的條例,以及為許願並甘心獻之供物蒙悅納的路』。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二十二章一至十六節說到喫聖物時該有的聖別。聖物,指在神的百姓獻給神的物中,有一部分要分別出來歸給祭司,作祭司的享受。聖物表徵基督,祂是神賜給事奉之人享受的。但是凡身上有不潔,卻接近聖物的,那人必從耶和華面前剪除。這表徵我們不能一面帶著世界的污穢,一面又來享受基督;我們必須先徹底對付玷污,免得遭受屬靈的死亡。

聖經開頭給我們立定一個清楚的原則:人一接觸善惡知識樹,受了玷污,立刻就有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4)。人既受玷污,就無法帶著污穢來享受生命樹。人不能一面帶著罪惡、污穢、世界和肉體,一面又來享受基督;要享受基督,必須先受審判和對付。這就是『用水洗身』所豫表。人一沾染污穢,就不得有分於基督;要享受基督,就得先審判自己的污穢,對付一切玷污。

二、污穢的來源有四:第一是痲瘋,第二是漏症;都是從人身上出來的。第三是觸著那因死人不潔淨的物,或洩精的人,或觸著不潔淨的爬物,或觸著不潔淨的人。第四是喫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這表徵沒有接受基督的救贖。『觸著這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表徵污穢必須有一個結束,必要告一個段落。

三、為許願並甘心獻之供物蒙悅納的路,乃是要獻純全無殘疾的供物。然而這不是說,我們所獻的基督有殘疾,乃是指我們獻的人在經歷中有殘疾。好比有的供物是體型較大的牛,有的是羊,有的是體型更小的鳥。供物有大小之分,並不是指基督有大小之分,而是指我們對基督的經歷有大小、多少的分別。同樣的原則,不是我們獻上的基督有殘疾,而是我們獻的人在對基督的經歷上有殘缺。我們若在對基督的經歷上有殘缺,所獻的基督就不能蒙神悅納。

實行要點

一、聖物乃是祭司日常的食物。根據利未記二十二章四至八節,若是一個祭司早晨起來就觸著污穢的人或物,那一整天內就不得喫聖物。換句話說,他那一整天可能沒有可喫的。這就使他深刻的感受和體認:污穢是接觸不得、摸不得的,而且污穢是該受審判、對付並除掉的。因此,人一沾染污穢,必『不潔淨到晚上』,也就是有一段時間無法享受基督;必須『用水洗身』,審判並對付自己所受的玷污,纔得以恢復對基督的享受。

二、『凡外人不可喫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都不可喫聖物。』表徵未得救的人,或在對神的事奉上無分的人,不可享受基督。一個人得救之後,享受基督這聖物有多少,乃在於他的事奉有多少;沒有事奉,就沒有享受。事奉和享受基督乃是互為因果。若有基督徒無法享受基督,那表示他缺少事奉。基督徒正常的光景乃是越享受基督,就越有事奉;越有事奉,就越享受基督。基督徒若無分於對神的事奉,他就是一個外人,不能喫基督這神的聖物。

三、感謝祭要獻得可蒙悅納,就必須當天喫完。這表徵我們獻上基督作為對神的感謝,必須是新鮮的、全新的,一點不可留下以致變為陳舊。我們對基督一直要有新鮮的經歷,乃是藉著更新的奉獻,與神之間有更新的關係,以及更新的交通。我們所獻上的一陳舊,就不蒙悅納;必須更新,纔能蒙神悅納。

問題研討

一、祭司觸著污穢後,如何恢復對基督的享受?

二、請說明獻純全無殘疾的供物之意義。

三、獻感謝祭要當天喫,一點不可留到早晨,為何意義?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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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五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第二十五篇是『利未記的豫表(十八)為著祭司職任之聖別生活的條例』。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二十一章五節說,作祭司『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兩邊,也不可用刀劃傷自己的身體』。這三件不可作的事,指明我們必須接受和保守神所創造、安排的一切,不可作更改。不可使頭光禿,指明我們必須順服權柄;頭光禿表徵沒有蒙頭,不順服也不接受神的權柄。不可剃除鬍鬚的兩邊,意即無論神給我們的尊貴、地位或身價有多少,我們乃該接受,不要憑自己的努力作任何改變。用刀劃傷自己的身體,指明人在自己身上作出一些花樣。我們要照個人的本相,不要在自己身上作改變;我們的裝作,在原則上都是劃身。

二、利未記二十一章六節說,作祭司的人要『歸神為聖別』,事奉神的人一切都該完全為著神。八節說,『你神的食物是他(祭司)獻的』。說出祭司乃是替神豫備食物的人,獻上祭物作神的食物。十節上半說,『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大祭司豫表基督,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表徵我們這些新約的祭司作為基督的身體,身上有施膏的靈,使我們盡祭司的職任。十節下半說,『承接了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當祭司就職穿上聖衣,就要有與祭司職分相稱的生活。十一節接著說,大祭司『不可挨近死人,甚至不可為父母玷污自己』,這是要他約束天然的情感到一個絕對的地步。十三節說,大祭司『要娶處女為妻』,這意思是,大祭司必須非常清白,不受一點污穢的沾染。

三、利未記二十一章十六至十七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亞倫的後裔都該是作祭司的;然而,亞倫的後裔中有殘疾的人,不可獻食物給神;一有了殘疾,就失去獻食物給神的身分與資格。神的食物乃是祭物,祭物的每一項都豫表基督。祭司事奉乃是豫表:人要事奉神,必須以基督滿足神,並且以基督供應人。我們擺在人跟前的是基督,獻在神面前的也是基督。十八至二十一節描述殘疾包含:『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畸形的、折腳折手的、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外腎損壞的』。原則上,所有的殘疾都是因為缺少基督;因著基督的成分不彀,有殘疾的人就不能獻上基督作神的食物。人在某一點上缺少基督,就是有某一項的殘疾。

生命經歷

一、作祭司事奉神的人,不要在身上動手改造神的創造。凡在神面前越有分量,越屬靈,越有用處,越合於神心意,越能侍立在神面前作祭司的,都是自然、真實的人。他們順服權柄,不在自己身上刻意顯出自己的地位和尊貴,並且也不增添花樣。

二、利未記二十一章二十二節說,『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或聖的,他都可以喫』。有殘疾的人雖然不能獻上神的食物,但神卻允許他們喫神的聖物,這真是神的憐憫。這其中乃有神的美意。我們所以有殘疾,是因裏面缺少基督,所以沒有可獻給神的。所以,神許可有殘疾的人喫聖物,並且這樣的人特別需要喫聖物,特別需要經歷基督、享受基督、飽嘗基督,好讓基督成為他們裏面的醫治,而後成為他們手中獻給神的祭物。

問題研討

一、利未記二十一章五節記載祭司有三件不可作的事,這指明什麼?

二、在屬靈經歷上,人『有殘疾』的原因為何?

三、承上題,殘疾的人如何得醫治?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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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四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二十四篇說到『利未記的豫表(十七)關於宰殺平安祭牲、不可喫血、過聖別生活、獻平安祭、以及不可攙雜的條例』。

真理要點

一、關於宰殺平安祭牲的條例,第一,要將平安祭牲要帶到會幕門口宰殺,這豫表人與人並與神一同享受基督,必須在基督為人流血贖罪的地位和根據上。第二,要將血灑在壇上,這豫表我們要享受基督,乃是基於基督在神面前,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贖罪,我們纔能享受祂。第三,把脂油焚燒,獻給神為馨香的祭,這意思是我們享受基督,必須先把基督當作馨香的祭物獻給神,讓神先享受。第四,不可獻祭給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神的子民不可獻祭物給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這意思是凡不在基督救贖的立場上享受基督,而在救贖的立場之外,在神之外有所歡樂和享受,原則上都是行邪淫、拜偶像,都是得罪神的。

二、關於不可吃血,我們首先需要認識,一面,血能救贖;另一面,一切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所以不可喫。這是豫表只有主的血是可喫的,因為只有主的血能救贖我們;除了主的血之外,其他一切活物的血都不能救贖人。並且我們要認識主為我們所流的血不是殺身成仁者的血,由自死之物的血表徵;也不是被野蠻人殺害者的血,由被野獸撕裂之物的血所表徵。若我們有這些不正確的宗教觀念和信仰,我們就需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就是要悔改,對付淨盡,否則人必要因這種錯誤的接受,擔當自己的罪孽。

三、利未記十九章十九節說,『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交配;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子種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子作衣服穿在身上。』這裏所提的三種攙雜都是出於撒但。牲畜交配不可攙雜,表徵生命不可攙雜,我們憑神生命活著的,就不可憑肉體而活。播種不可攙雜,表徵話語的職事不可攙雜,不可既講神的話,又講世界的話。衣料不可攙雜,表徵我們的生活和行為不可攙雜。我們既活在新約裏,就不該再照舊約的規條;既是屬乎主的人,就不該照著外邦人的風俗生活。我們不可有兩種性質;屬天的不可加上屬地的;屬靈的不可加上屬肉體的;屬新約的不可加上屬舊約的。

生命經歷

一、在利未記十八章至二十章論到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就是要以色列人脫去他們從前在埃及的舊生活,而建立作神子民分別為聖的新生活。神一再的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這意思是要以色列人照著神生活。蒙恩得救的人要在從前的生活樣式上脫去舊人,這表徵我們得救的人要脫去得救前之舊人的生活,也不可模倣世人的生活與行為。我們還要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

二、在關於獻平安祭的條例中,其中一個重要的點就是平安祭應當保持新鮮。這表徵我們每一次來到主的桌子前,不論我們和主之間,或是聖徒彼此之間的交通,都要一直更新。若是陳舊,就不蒙神悅納。我們擘餅時,若是和神之間的交通不新鮮,與聖徒彼此間的交通也很陳舊,就需要有新的奉獻和新的交通。如果我們和神之間的交通沒有保持新鮮,或是和弟兄姊妹之間的交通太陳舊,從神的眼光看,就是給自己喫喝審判。這是犯了輕看神聖事物的罪,這是嚴肅的事。因此,我們要和神的子民一起同著神享受基督,就必須不斷更新我們和神的交通,也更新我們和神子民的交通。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宰殺平安祭牲的條例及其屬靈意義。

二、試述三種『不可攙雜』的屬靈意義。

三、為何我們當保持平安祭的新鮮?又該如何維持?

加拉太六章裏的十四項重點(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第十段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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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六章裏的十四項重點(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第十段第六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七至十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六章是『加拉太六章裏的十四項重點』。加拉太第六章是加拉太書總結的一章,雖然簡短,卻陳明十四項重點。這些不但是加拉太書的重點,也是整本新約的要點。

真理要點

一、加拉太書第六章陳明十四項重點,第一是人的靈。一節說,『弟兄們,即使有人偶然為某種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也當用溫柔的靈挽回這樣的人』。第二是基督的律法(六2)。乃是指藉著愛運行、更高更好的生命之律(羅八2,約十三34)。第三是那靈。八節說到,我們要為著那靈撒種。第四是永遠的生命。為著那靈撒種,就要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第五是家。六章十節說,『所以我們有了時機,就當向眾人行善,尤其是向信仰之家的人』。

二、第六是信仰。六章十節說到信仰之家。第七是基督的十字架。十四節,『但就我而論,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別無可誇;藉著祂,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第八是宗教世界。十五節題起割禮,證明十四節的世界,主要的是指宗教世界,也就是猶太宗教規條和儀文的範圍。第九是新造。十五節說,要緊的乃是作新造。第十是平安。十六節保羅說,『凡照這準則而行的,願平安憐憫臨到他們』。

三、第十一是憐憫。十六節說,凡照這準則而行的,就是憑著靈而行的人,就有平安憐憫臨到他們。第十二是神的以色列。即真以色列人(羅九6下,二28~29,腓三3),包括在基督裏,所有外邦和猶太的信徒,他們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加三7,29),第十三是耶穌的烙印。在保羅身上有他忠信服事主,所受之傷的疤痕。在屬靈的意義乃是保羅過釘十字架的生活。第十四是基督的恩典(18)。耶穌基督的恩乃是三一神,具體化身在子裏,又實化為賜生命之靈的全備供應,藉著我們靈的運用,給我們享受。

生命經歷

一、屬靈的人,即憑著靈活著,並憑著靈而行的人。那些屬靈的人應當用溫柔的靈,挽回墮落的人。溫柔的靈是指我們重生、有聖靈內住並調和的靈。這樣一種溫柔的靈,乃是五章十六節、二十五節所說,憑著靈活著,並憑著靈而行的結果。基督的律法,也就是愛的律法,必須由生命之靈的律,將其實化。生命之律藉著愛的律,得著彰顯,使我們能彼此擔當重擔。這樣,我們就完全滿足了基督的律法。

二、根據保羅的觀點,人生乃是一個撒種的過程。我們天天都在撒種,我們藉著我們所說的、所作的、以及我們所是的來撒種。我們若為著肉體撒種,就必從肉體收敗壞;但我們若為著那靈撒種,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肉體包括那靈以外的一切事。說閒話、批評、世俗的購物全是肉體的方面。為著那靈撒種,包括呼求主、禱告、供應基督給人,以及在生命裏交通,使人得著造就。我們為著主的定旨用錢,也是為著那靈撒種。

三、舊造是指我們在亞當裏的舊人(弗四22),是我們與生俱來天然的人,沒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新造是在基督裏的新人(24),是我們由那靈重生的人(約三6),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作到其中(約三36,彼後一4),有基督為其構成成分(西三10~11),成為新的構成。我們雖然仍是舊造,但我們憑著靈而行,就經歷新造的實際。這新造成就神永遠的定旨,在神兒子的名分裏彰顯神。

問題研討

一、加拉太書第六章陳明了那十四項重點?

二、我們生活每天都在撒種,我們該如何來撒種?

三、我們要如何活出新造的實際?